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经2018年9月10日校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沪建桥院委办〔2018〕1号+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1).doc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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