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建桥学院会议纪律七条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24 浏览次数: 891

沪建桥院办〔2019〕1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严肃参会的纪律,端正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塑造良好的精神面貌,根据2019年第25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制定了《会议纪律七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请各单位近期安排一次学习讨论,对照分析问题,完善实施细则。请学校办公室做好督促检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会议纪律七条规定


上海建桥学院

2019年9月24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会议纪律七条规定

 

为严肃参会的纪律,端正工作作风,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塑造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会议纪律七条规定”:

1.及时关注会表,提前熟悉内容,做好会前准备。

2.不随意请假,缺勤后应及时补会。

3.提前到达会场,做好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落实。

4.不迟到早退,不接打电话,不交头接耳。

5.不打瞌睡,不随意走动,不在会场区域吸烟。

6.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不食用外带食品。

7.严格控制时间,注重着装仪表,积极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