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机关总支“优质服务示范岗”及“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结合本组织实际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机关发〔2019〕2号+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关总支“优质服务示范岗”及“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1).doc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机关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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