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从严治党方针,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党总支会议制度,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意见(试行)》(中办发〔2016〕78号)和《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20条)要求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构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逐级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工作措施,聚精会神抓党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发展目标发挥组织保证作用。
(三)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明确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基本建设单位,着力发挥党支部在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和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短板”。着力破解当前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不严格、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显著、党务队伍力量不足、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工作的基础保障不够等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力量,推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根据教师、机关、学生党组织的不同情况开展工作,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重视发挥各级党员干部表率作用,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形成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学校基层党建责任制,实现如下目标:
(一)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把党的教育方针贯穿于学校工作各方面,扎实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维护师生员工的正当权益,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增进感情,激发师生员工主人翁意识和工作、学习热情,推动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育质量。
(二)队伍力量显著增强。针对民办高校实际,成立党委教师工作部,加强基层党总支力量,着力形成老中青结合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结构。加强培养,积极推进优秀骨干人才计划实施,加强中青年干部和党支部书记队伍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三)监督保证作用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党支部设置全覆盖,党建责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学校深化综合改革和创一流民办高校工作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四)党支部和党员作用突出。突出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支部中心任务,把严格规范各项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作为根本要求,把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作为关键环节,努力使党支部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使广大教师党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老师的表率,成为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五)师生满意。党组织的凝聚力有显著增强,党群干群关系更为密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使师生更有获得感,满意度高。
三、各级党组织的党建责任制内容
(一)学校党委的党建责任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精神。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党委系统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通过项目化为纽带,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研究和创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落实党务和思想政治工作干部参加培训、相关待遇及基层组织必要的活动经费,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及网上党建管理。
2.抓好领导班子成员思想政治建设。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突出政治建设,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每年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要求,对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3.切实严格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组织生活制度,部署全年组织生活安排和监查,组织开展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视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凝聚作用、引领作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每月相对固定时间,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建立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联系院(系)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制度,具体指导推动;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4.加强党支部建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要求,厘清新时代党支部工作思路,确定样板党支部建设方案,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重点是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中之重是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每年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样板党支部标准集中组织一次全校党支部书记培训,强化党的基本知识、纪律规矩和党建工作方法的学习提高。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校院党建工作规划和责任体系。力争通过3到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学校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达标。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熟悉教育规律、品行作风优良的干部到学校各级合适的岗位。严守选人用人规矩和程序,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将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选好配强直属党组织负责人。注重后备干部培养选拔。长期坚持推进青年教师骨干培养计划实施,把理论学习培训与岗位锻炼结合,进一步创建青年干部脱颖而出成才工作机制和环境。
6.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按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要求,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入职的每位教职工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必须转移进入本校党组织,参加本校党的活动,接受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在本校岗位上发挥党员作用。落实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的有关规定,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出国(境)学习研究的党员,要按规定做好保持联系和党籍管理等工作。
7.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建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在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8.加强党务队伍建设。加强党委职能部门和基层党务队伍建设,配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基本力量,加强培养,积极创造工作条件,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引导党务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善于把“上情”和“下情”结合起来,化解矛盾,服务基层和师生;把上级部署与部门实际结合起来,注重组织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言传与身教结合、管人与律己结合,用自己的行动赢得党员和群众依赖。
9.完善基层党建考核督查制度。强化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坚持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考核评价工作制度化,全覆盖。
(二)党总支的党建责任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本级党组织党建责任制的工作制度、计划、措施和总结,注重基层党建研究创新,积极投入教育部党组推动的“双创”活动,承担和参与上级党建研究项目,做好本级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
2.执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制度,履行党政班子政治思想建设责任,组织学院中心组学习,带领班子成员实施“两学一做”基本要求,尤其发挥党总支在干部培养使用、干部考察考核、师生评先评优和人才选拔使用等工作中的把关作用。
3.落实党支部建设制度。坚持把党支部建立在系上,把党的工作渗透到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中去,渗透到育人各个环节中去。制定师生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院党政班子成员(党员)要结合分工联系教师、学生党支部,确保每个师生党支部都有人经常联系、及时指导,推动党的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师生支部、取得实际成效。重视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培养,发挥作用,组织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参与学院重要问题研究,促进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组织落实上级关于各级书记讲党课部署要求,积极为党支部书记参加集中培训创造条件,落实相关待遇,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4.配备配强组织员。选派有高度工作责任心、有党务工作能力的骨干担任组织员工作,指导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和入党材料把关,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精准制订本总支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安排,从发展时间、发展对象方面严格落实计划,全程指导落实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工作和组织关系转移服务。
5.把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总支工作的首要任务。组织党员和教师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的学习培训,指导安排党员自学,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确保党组织发挥思想引领、参与决策、推动改革、监督保证等方面的政治核心作用。
6.发挥党联系群众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二级教职工代表会议在民主办学中的重要作用,关心指导和支持同级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学生会工作,关爱学生,关心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三)党支部的党建责任内容
1.支部班子成员注重加强学习和工作研究,完成好学校党委和党总支安排的各项党建工作。积极承担党建项目,参与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创新。重视做好工作计划、总结,联系服务群众,增强支部工作活力。
2.做好支部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收缴党员党费工作。认真落实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委年度“七加三”组织生活安排,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指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推动网络选学、互鉴互学、实践研学等学习方式,丰富党支部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把突出抓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中心任务。落实全体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重点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把解决实际工作问题、思想问题和增强教师归属感、获得感作为党支部工作的重要落脚点。坚持贴近教师思想、工作、生活实际,建立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服务载体,把党支部建成党员之家、教师之家,形成教师有困难找支部、有问题找党员的常态化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4.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建党支部特色品牌。教职工党支部要在立德树人、服务师生成长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方面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党员做群众贴心人;学生党支部引导党员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的要求,努力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在引领广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严格落实有关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制度。要深入扎实,在不断联系积极分子和广大师生中找准培养对象,避免简单以票取人、以分数取人、以学生干部职务取人、以关系取人的片面的、不公正做法。依靠支委会力量,按照党员条件,主动深入党员、深入群众,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选拔上党校、列入发展计划等各个环节上,以对党、对师生负责和有利于立德树人的积极导向上严格把好标准,严格各环节的时间节点,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认真保存和移交学生入党材料,认真负责指导做好组织关系转移,扎实抓好预备党员考察,安排好学生党员实习期间全方位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各级党组织党建责任制的责任分解
(一)学校党委的责任分解
学校党委对学校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委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中的党员校领导是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党委组织部负责具体牵头协调、组织实施,构建三责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局面。
(二)直属党组织的责任分解
各党总支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党总支书记是抓本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和机关等单位、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是分管部门和联系点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三)党支部的责任分解
党支部书记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组织者和带头人,是基层党建工作的灵魂,党支部书记必须是政治上明白人,思想上引领人,业务上带头人,纪律上执行人,群众的贴心人。党支部书记是抓支部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是支部分工范围内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五、监督保障
按照各级党组织隶属关系,学校党建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学校党委负责监督、考评各直属党组织以及学校党委相关职能部门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党总支负责监督考评党支部党建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一)日常督查
学校党委不定期组织党建督导组,对直属党组织贯彻上级和校党委工作部署、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发展工作、党支部组织生活、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总支会议制度和党内监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反馈问题,并督促整改。党委在督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或特别突出的问题,将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引起重视、认真整改。
(二)专项检查
根据年度党建重点工作,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听取直属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情况汇报,深入了解党员和群众对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查阅有关会议记录等方式,帮助被检查党组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促进直属党组织的健康发展。
(三)述职评议
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学述廉,接受代表评议监督。校党委组织开展党总支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年度述职工作;学校各直属党组织应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述职工作。
(四)考核评价
学校党委将中层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对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其抓党建工作取得实效的考核。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党委对党建责任制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党员干部及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和激励,重点培养使用;对于工作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对直属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谈话;对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员干部,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上海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