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审批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 2011-11-14 浏览次数: 1340
 

为落实校党委《关于授予党总支发展学生党员审批权的通知》(沪建院党组〔2010〕8号)精神,现将发展学生党员审批工作操作程序及要求归纳如下:

一、发展新党员

(一) 预审材料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综合政审表

3、函调、外调证明材料

4、自传

5、共青团推优材料

6、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7、党校结业证书

8、综合思想汇报

9、公示(表)

10、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

11、《入党志愿书》

(二)预审标准及程序

1、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联系人应回避座谈会)

2、政审情况是否合格(本人高中表现;父母、继、养父母、兄弟姐妹、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或有问题的亲属)

3、公示表的内容及日期

4、有无推优表,推优程序是否正确,日期、印章、签名是否齐全

5、校级党校学员登记表有无签名、印章、时间;有无结业证,成绩是否合格

6、入党申请书是否水笔手写,内容是否规范,有无姓名、日期

7、《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综合政审表》:考察期是否满一年;4个季度考察记录是否反映本人真实情况;座谈会是否写清会议日期、参加人数和群众表态;政审结果的填写与政审材料是否一致;公示是否放在座谈会之后;基本评价内容是否齐全并符合实际

8、审核党支部上报党总支的《发展党员名单》

9、《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项目填写是否齐全,成绩等刚性指标是否合格,是否共青团员

◆经总支预审合格后,党总支将《发展党员名单》、《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报组织部备案,并领取《入党志愿书》正表、草表和《党员信息表》。支部召开发展新党员大会。

(三)审批标准及程序

1、审核《入党志愿书》每个栏目填写是否规范

2、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

3、《入党志愿书》报党委组织部盖章,领取《入党通知书》

4、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完成支部发展及总支审批工作后,将《入党志愿书》报组织部盖章,党员信息表报组织部登录信息库,领取《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其他各项原始资料以备组织部检查。

二、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材料

1、转正申请书

2、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

3、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4、预备期思想汇报

5、公示(表)

6、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政审情况表

7、《入党志愿书》

(二)预审标准及程序

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是否手写、规范,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2、审核《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每个栏目填写是否完整、规范,预备党员是否符合转正条件,四个季度考察是否合格

3、查看党内外座谈会原始记录

4、检查公示表

◆总支预审合格后,召开支部转正大会。

(三)审批标准及程序

1、审核《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规范

2、听取相关意见、与发展对象谈话

3、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

4、《入党志愿书》报党委组织部盖章,领取《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将《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名单》、《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政审情况表》报组织部备案

5、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

三、发展学生党员的刚性指标

1、学习成绩必须及格

2、身体符合条件需献血(①有两次学校统一安排献血身体不合格记录,可由校卫生所会同血站签署认可。②其他不能献血者须递交上海市二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校卫生所签署认可)

3、积极报名支援西部等困难地区的建设

4、积极报名参军

5、党内外反映良好

四、组织部应尽职责

1、加盖党委印章之前,进行原则把关,发放《入党通知书》和《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2、平时不定期对各总支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研、指导、抽查

3、发现明显问题,开据整改通知单

 

上海建桥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