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办学和管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规章制度废、改、立和汇编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前期梳理 1.汇总现行规章制度清单(不含部门内部管理规章)。 2.各部门根据清单逐条审核,查漏补缺,并提出废、改、立计划。 3.征求师生代表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的意见,组织学校领导、专家评审,根据各部门审核后的清单和废、改、立计划,提出整改建议。 4.确定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方案。 二、废、改、立 (一)废止 1.已停止使用,但未曾公开宣布失效的; 2.已有类似制度可取代的; 3.不符合办学实际,并与当前工作相悖的; 4.其它原因不再施行的规章制度。 废止办法: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发文公布失效。 (二)修订 1.在施行中,存在异议、无法操作的; 2.不符合办学实际,影响工作效率的; 3.个别条款不再适用但无须废除整个规章的,或原条款不准确、内容缺失的需要补充的; 4.其它原因需要修改的。 (三)新建 1.已列入制订计划,正在酝酿的; 2.未列入制定计划,但因办学需要,或为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及上级规定,需要建立健全的。 三、工作要求和程序 (一)工作要求 1.加强归口管理 校长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及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2.严格出台程序 各部门出台规章制度,要结合办学发展,并有远见。要保证规章制度的全面和完整,新建规章制度应当统筹规划,本学年拟新建的制度应事先申报备案(见附件)。 (二)规章制度出台的程序为: 1.前期调研、论证。(主办部门) 2.对部分制度组织论证和专家评议。(校办) 主要涉及:是否有悖上位规章,或与其它制度重复、矛盾,内容是否完整,语言文字是否准确、规范。 3.对部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校办) 其中:涉及教师利益的征求教师代表意见;涉及学生利益的征求学生代表意见。 4.审核涉及法律事项的制度。(校办法务) 5.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四、汇编和公布 (一)汇编 规章制度汇编主要采取网上汇编方式,信息公开网(网址:i.gench.edu.cn)已开辟“规章制度汇编”专栏,方便师生检索、查询。 (二)公布 规章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在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网(i.gench.edu.cn)统一公布。 为了确保内容统一,避免多头发布、内容不一致,各部门网站发布的规章制度应与“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汇编专栏”发布内容保持一致,部门和学院网站的相关栏目、条目可直接引用信息公开网的相关内容。 五、其它 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学校将: 1.加强规章制度执行的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师生员工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3.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组织学习和培训活动。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表.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1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徐皓刚、郑瑶涵;联系电话:58137893、38128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