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06 浏览次数: 550
 

各学院(系)、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办学和管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规章制度废、改、立和汇编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前期梳理

1.汇总现行规章制度清单(不含部门内部管理规章)。

2.各部门根据清单逐条审核,查漏补缺,并提出废、改、立计划。

3.征求师生代表对学校现行规章制度的意见,组织学校领导、专家评审,根据各部门审核后的清单和废、改、立计划,提出整改建议。

4.确定学校规章制度废、改、立方案。

二、废、改、立

(一)废止

1.已停止使用,但未曾公开宣布失效的;

2.已有类似制度可取代的;

3.不符合办学实际,并与当前工作相悖的;

4.其它原因不再施行的规章制度。

废止办法: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发文公布失效。

(二)修订

1.在施行中,存在异议、无法操作的;

2.不符合办学实际,影响工作效率的;

3.个别条款不再适用但无须废除整个规章的,或原条款不准确、内容缺失的需要补充的;

4.其它原因需要修改的。

(三)新建

1.已列入制订计划,正在酝酿的;

2.未列入制定计划,但因办学需要,或为健全规章制度体系及上级规定,需要建立健全的。

三、工作要求和程序

(一)工作要求

1.加强归口管理

校长办公室是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校长直接领导下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及执行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2.严格出台程序

各部门出台规章制度,要结合办学发展,并有远见。要保证规章制度的全面和完整,新建规章制度应当统筹规划,本学年拟新建的制度应事先申报备案(见附件)。

(二)规章制度出台的程序为:

1.前期调研、论证。(主办部门)

2.对部分制度组织论证和专家评议。(校办)

主要涉及:是否有悖上位规章,或与其它制度重复、矛盾,内容是否完整,语言文字是否准确、规范。

3.对部分制度公开征求意见。(校办)

其中:涉及教师利益的征求教师代表意见;涉及学生利益的征求学生代表意见。

4.审核涉及法律事项的制度。(校办法务)

5.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

四、汇编和公布

(一)汇编

规章制度汇编主要采取网上汇编方式,信息公开网(网址:i.gench.edu.cn)已开辟“规章制度汇编”专栏,方便师生检索、查询。

(二)公布

规章制度由校长办公室在上海建桥学院信息公开网(i.gench.edu.cn)统一公布。
为了确保内容统一,避免多头发布、内容不一致,各部门网站发布的规章制度应与“信息公开网规章制度汇编专栏”发布内容保持一致,部门和学院网站的相关栏目、条目可直接引用信息公开网的相关内容。

五、其它

为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到实处,学校将:

1.加强规章制度执行的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师生员工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3.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组织学习和培训活动。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规章制度建设计划表.doc

上海建桥学院

2013年10月31日

(联系人:徐皓刚、郑瑶涵;联系电话:58137893、38128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