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直属单位、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9-28 浏览次数: 601

 

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直属单位、职能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2011-2012学年学校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以来,各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功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组织教育教学、学生管理、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推动了学校两级管理的改革和发展。

各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对照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目标、共性目标、创新目标、控制目标任务,系统总结了学年实施目标管理的情况。在各直属单位、职能部门自评的基础上,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汇报交流,学校并组织各院()和部分教师代表对直属单位、职能部门学年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测评和考核。考核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公布,并按规定对获奖单位和部门予以奖励。

目标考核等第为“优”的单位:招生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目标考核等第为“良”的单位:信息化办公室、图书馆、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对外交流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学生处/团委。

目标考核等第为“中”的单位:督导办、工会、供应处。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能够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继续加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力度,在2012-2013学年目标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

 

上海建桥学院

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