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教卫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
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七一”前夕,市教卫党委将对本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
根据市民办高校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精神(沪民高〔2012〕04号),结合我校实际,对组织推荐评选市教卫党委系统党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通知如下:
一、分配名额
分配上海建桥学院推荐上报名额:先进基层组织一个,优秀共产党员一名,经过民办高校党工委审定,最终确定其中的一个教卫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或一名教卫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二选一)。
二、评选范围
先进基层组织以党支部为主(党总支也可以上报),包括学生党支部(原则上学生毕业班党支部不报),优秀共产党员以一线中青年教职工党员为主(60岁以下);
曾被授予全国、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在世博期间,曾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建党90周年受到全国、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次也不再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根据附件1(沪民高〔2012〕04号)掌握;
(二)、具体条件:在基本条件基础上,重点围绕创先争优第二、三阶段(世博会以后,近两年的表现)工作的表现,特别在师德师风建设、全员育人、二级管理方面的取得突出业绩及感人的事迹。
四、方法步骤:
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党支部分级评优和第三阶段创先争优总结安排,评选本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放在下半年进行,结合基层组织年中的五好党支部创建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开展评选活动,因此,本次评选,只上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具体方法步骤:
(一)、5月11日(星期五)前,各党总支通过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市民办高校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精神(沪民高〔2012〕04号);部署本总支基层推荐工作;
(二)、5月16日(星期三)下午四时半前,各总支完成推荐上报工作,包括名单和推荐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填写附件2表、附件3表,可报电子版,材料重点是世博会以后,创先争优第二、三阶段活动中的主要表现),没有按时间规定内推荐上报的作自动放弃。推荐工作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充分讨论,自下而上,公开推荐,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5月17日党委讨论确定推荐名单;
(四)、5月18日党委公示被提名推荐名单;
(五)、5月23日完成公示,党委组织部组织协调填写上报被正式提名推荐的先进基层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表格和材料,制作上报光盘等。
要求各总支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做好提名推荐上报工作。
中共上海市建桥学院委员会
2012年5月8日
联系人:组织部施荣瑜、黄晓星
附件1:
关于开展市民办高校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的通知
沪民高〔2012〕04号
各民办高校党组织:
2010年4月以来,市民办高校系统各单位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进一步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密切了党群关系、夯实了基层基础,为上海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动力和保证。
按照《关于在市教卫党委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沪教卫党〔2010〕146号)精神,为充分展示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进一步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今年“七一”前夕,将对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专项表彰。现将开展专项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重点是基层党总支、党支部。
2、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本系统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评选条件
(一)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的基本要求。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党组织带头人表率作用好,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落实,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本单位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
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在职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在社区积极发挥作用。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名额分配
1、拟表彰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2、名额分配根据各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党员数量,按照一定比例,并结合工作需要,进行定额定向分配。市民办高校系统名额分配先进基层党组织4个,优秀共产党员3名。(具体见附件1)。
3、曾被授予全国、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在世博期间,曾被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这次不再重复推荐;建党90周年受到全国、上海市和市教卫党委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这次也不再推荐。2010年之前曾受到过市教卫党委及以上党组织表彰、在这次创先争优活动中取得突出新成绩的基层党组织可以推荐,但不宜多。
四、推荐办法和基本要求
开展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专项表彰活动是展示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本次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
1、面向基层,倾斜一线。表彰对象应向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直接面对群众和复杂矛盾的重点条线、行业党组织倾斜,特别是要注意推荐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的基层先进典型,以党支部为主。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向一线的基层岗位倾斜,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推荐,表现突出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2、严格标准,全面把关。在严格坚持推荐标准的基础上,注意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和有关纪检机关、执法部门的意见,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经得起各方检验。所有拟推荐、表彰的集体、个人都要按照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自下而上,公开推荐。所有推荐对象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充分讨论,自下而上,公开推荐,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4、体现广泛性,注重代表性。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要突出时代特色,体现创争成效,同时也要注意代表性和广泛性。
5、把握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材料。建议党委单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名;党总支单位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或优秀共产党员1名;、党支部单位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名。各单位于5月25日前将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附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6份,及有关推荐情况综合报告2份(内容包含:推荐对象的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表彰对象结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连同电子文档(刻盘2张),报市民办高校党工委办公室。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将于今年“七一”前夕进行表彰,予以一定奖励。
特此通知。
联系人:尹福会 电话:54061495
附件:1、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名额分配表;
2、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3、推荐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排序表、推荐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排序表。
中共上海市民办高校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7日
附件2
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党组织名称(全称) | | 党员人数 | | |
单 位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
党组织负责人 | | 单位电话 | | |
何时获得何级 授予的先进称号 | | |
主 要 事 迹 | | |
主 要 事 迹 | |
单 位 纪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单 位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卫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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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
市教卫党委系统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年月 | | 入党年月 | |
| 单位名称及所在部门 | | 职务 | | 职称 | | 文化程度 | |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单位电话 | |
| 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家庭电话 | |
| 何时受过 何种奖励 |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
本部门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单 位 纪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单 位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教卫 党 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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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另附1500字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