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5-10 浏览次数: 1596

关于建立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为加强校领导与二级学院的联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校领导联系二级学院制度。本轮(2012-2013学年,含本学期)联系安排如下:

江建明(校长)联系艺术设计学院;

蒋威宜(党委书记、副校长)联系外国语学院;

张家钰(副校长)联系机电学院;

郑祥展(副校长)联系信息技术学院;

朱瑞庭(副校长)联系商学院;

夏雨(党委副书记)联系新闻传播学院、护理系。

附件:上海建桥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上海建桥学院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为改进领导作风,及时了解掌握二级学院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更好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校领导干部联系二级学院制度。

一、联系工作内容

(一)了解情况。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党政、教育主管部门的决定,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在二级学院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及时发现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科研研究、党的建设工作等中的典型事例,推广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单位示范导向作用。

(二)调查研究。围绕学校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校调查研究,听取基层二级学院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领导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关心群众。主动与二级学院师生沟通,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积极为他们工作学习创造条件,提供帮助。

(四)牵线搭桥。积极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生发展等提供相关信息,在学院利用社会资源和校企合作等工作方面,帮助牵线搭桥,疏通渠道。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每位校领导(联系人)联系一个二级学院,每学年轮换一次;

(二)联系人不定期深入联系二级学院,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一般每月深入联系点不少于1次;

(三)为更好地开展联系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确定联络员一名,负责工作联络;

(四)领导干部联系学院制度不影响原有校领导分工和决策程序,其主要职责是及时把联系学院工作中遇到和发现的不同问题及情况,转报分管校领导或带到领导班子,按照领导分工和决策程序予以协调落实或研究解决;

(五)联系二级学院的校领导不代替学院班子决策和处理具体事务,不事事过问学院具体工作,不干预学院日常工作安排,积极支持学院党政班子行使职权,大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