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素质拓展学生助管学分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 2011-12-30 浏览次数: 993

 

关于素质拓展学生助管学分有关问题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1-08-27  浏览次数:

 

 

1、什么是学生助管?

学生在学习之余,协助老师开展一些事务管理工作。学生助管岗位包含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多种,例如信息录入、数据统计、文档整理、通知发送、接待咨询、活动策划、宣传设计、检查评比等等,由聘用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拟定工作内容。

 

2、学生助管设置的意义?

为大学生搭建校内锻炼的平台,锻炼和提高学生管理能力和相关工作能力,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3、哪些部门或机构可以设置学生助管岗位?

学校行政职能处室以及各院系教辅机构人员根据需要均可设置学生助管岗位。原来聘用勤工助学学生的部门在根据需要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同时,学校鼓励各院系、部门、教辅单位设置学生助管岗位,为学生获取学分提供条件和机会。

 

4、用人部门如何申报助管岗位?

需聘用学生助管的老师于每学期放假前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岗位申报表》(学生处网站下载),写清岗位职责、对助管学生的要求及学生应聘联系方式,经所在处室或院系领导批准后,将申报表交学生处。

 

5、学生从哪里获取关于助管岗位的信息?

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处会将全校学生助管需求信息在学生处网站的学生助管版块公布;用人部门如因特殊情况中间有增聘、改聘、补聘需求的,相关信息也会在学生处网站公布,学生可经常关注网站以获取信息。

 

6、学生如何申请学生助管工作?

每学期开学第1—2周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按照用人部门指定的应聘方式报名应聘。

用人部门确定助管学生后,于第6周前将聘用学生信息表(含姓名、学号、院系、专业班级等字段)报学生处(将电子表发送至genchzg@126.com)。

 

7、学生助管的工作时长和学分是如何规定的?

一般情况下,学生助管需在所聘岗位至少工作一个学期,以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学生参加助管岗位工作满一学期,平均每周工作满2个学时,经考核合格的,可获得2个学分。考核不合格或工作未满一学期的,不能取得学分。学生助管学分可以累加,但不超过4学分。

 

8、学生助管的学分如何认定?

学生助管学分的认定部门为学生处。

用人部门(老师)对聘用学生进行工作指导和考核,并于第16周填写《上海建桥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学生助管岗位考核表》,交学生处。学生处对考核合格学生应获学分予以认定。

 

9、学生助管岗位与勤工助学岗位有什么区别?

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的对象主要为在校贫困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立旨在帮助部分家庭困难的同学通过自我劳动和实践完成学业,使贫困学生在社会实践的舞台上更好地锻炼成长。学生根据劳动时间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学生助管岗位申请的对象为全校学生,学生助管岗位的设立旨在为更多学生搭建锻炼平台,锻炼和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社会竞争能力。学生根据工作时长(以学期为单位)获得相应的素质学分。

 

10、学生助管工作与班团学生干部、校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社团联工作有哪些异同点?

相同点在于:都是为锻炼和提升学生工作能力、活动能力而搭建的校内平台;不同点在于:学生干部隶属于某一组织,如班级、团支部、校团委、学生会 等,其组织性更强;学生助管可以隶属于组织(由一个岗位的多名学生助管组建而成的团队),也可以只受聘用老师管理,对聘用老师负责。

 

11、承担学生助管工作,能否加德育分?

学生助管工作可以视为社会工作任务,对照学生手册酌情加分;如果同时承担了学生干部工作的,取单项所获德育分的最高值,不累加。

 

12、用人部门聘用学生助管在数量上有什么限制?

学生助管岗位可根据需要聘用学生,可以是1名或者若干名相互独立的学生,也可以将他们组建成一支学生助管队伍。助管学生数量以确保所聘学生在一学期里的工作量能达到基本时长(平均每周工作2个学时)为标准。

 

13、用人部门改聘学生助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所聘学生因遇特殊情况需离岗,聘用老师可以按程序改聘他人,将补聘需求报学生处,所聘人员信息报学生处备案。

 

未尽事宜将继续补充。

 

如果你对学生助管方面还有其他疑问,请与学生处联系。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58137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