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第三阶段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发布时间: 2012-06-11 浏览次数: 584

 

附件:

上海建桥学院党组织

“创先争优”第三阶段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附件目录:

1、教师、干部全员育人(承担一项德育工作)统计表。

2、教师课堂师德规范等(7个方面);

3、教师教学工作规范文件;

 

 

附件1:教师、干部全员育人(承担一项德育工作)统计表

 

上海建桥学院全员育人统计表

(全体干部、专职教师参与)

 

党总支:                             党支部

 

 

序号

 

 

姓名

 

 

部门与岗位

政治面貌

 

 

兼任一项德育工作项目:

 

中共党员

非中共党员

 

 

 

 

 

 

 

 

 

 

 

 

 

 

 

 

 

 

 

 

 

 

 

 

 

 

 

 

 

 

 

 

 

 

 

 

 

 

 

 

 

 

 

 

 

 

 

 

 

 

 

 

 

 

 

 

 

 

 

 

 

 

 

 

 

 

 

 

 

 

 

 

 

 

 

 

 

 

 

 

 

 

 

 

 

 

 

 

 

 

 

 

 

 

 

 

 

 

 

 

 

 

 

 

 

 

 

 

 

 

 

 

 

 

 

 

 

 

 

 

 

 

 

 

 

 

 

 

 

 

 

 

 

 

 

 

 

 

 

 

 

 

 

 

 

 

 

 

 

 

 

 

 

 

 

 

 

 

 

 

 

 

 

 

 

 

 

 

 

 

 

 

 

 

 

 

 

 

 

 

 

 

 

 

 

 

 

 

 

 

 

 

 

 

 

 

 

 

 

 

 

 

 

 

 

 

 

 

 

 

 

 

 

 

 

 

 

 

 

 

 

 

 

 

 

 

 

 

 

 

 

 

 

注:

1、  兼任一项德育工作项目,包括第二课堂的德育工作,或兼职辅导员、指导社团、担任入党联系人,或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竞赛,或为学生开设若干场讲座,或指导学生就业并为其推荐工作等。在全体党员的示范下,做到专职教师全覆盖。

2、  全员参与,包括包括全体干部、专职教师。

 

 

附件2---教师课堂师德规范等(7个方面):

 

1、教师七项要求

1)提前5分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不提早下课;

2)准时发出上课指令(以便学生叫起立,行注目礼);

3)上课不使用手机;

4)不坐着授课(年老体弱、计算机授课教师除外);

5)对学生违反“三礼十无”等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

6)下课时提醒学生关灯、带走垃圾;

7)每学期就文明工程创建活动中提出的“三礼十无”规范,对所教班级的学生作一次5分钟宣讲。

2、“三礼十无”规范及目前课堂上对学生的“一礼六无”要求:

“三礼”:

课堂行注目礼(即上课时学生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

校园行问候礼(即在学校见到老师要说一声“老师早”或“老师好”);

宿舍行待客礼(师长进宿舍时学生要微笑、起立、让座、注视<师长对大家讲话时>、道别<师长离开时>)。

“十无”:

课堂——

1)无迟到、早退及随意进出课堂现象;

2)无将食品及饮料瓶放桌上现象;

3)无打瞌睡、讲废话及使用手机现象;

4)无踢脚印、球印(在墙上)及乱刻画(在课桌上)现象;

5)无考试作弊现象;

校园——

6)无乱扔垃圾及插队现象;

7)无男女交往不文明现象;

8)无吸烟及在公共场所打牌现象;

9)无浪费水电现象;

宿舍——

10)无违章使用电器及熄灯后高声喧哗及晚归等现象。

 

附件3:教师教学规范:

 

 

上海建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一、总则

1、教师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把培养素质高、能力强、有创新意识的优秀人才作为自已的神圣职责和崇高理想。

2、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以优良的思想品格、仪表、语言、行为对学生起示范作用。

3、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教学思想上要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既要热情关心学生、了解学生,引导学生,又要对学生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促进和帮助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提高。

4、努力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积极从事教学法研究,参与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实验室建设,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改革课程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研究素质教育,探索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方法等,总结和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

5、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及相关学科知识,积极参与科研工作,注重实践,勇于创新,以科研促教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课程教学质量。

二、教师任课

1、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方有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来校兼任理论课的外聘教师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由聘任系负责审查其授课资格。

2、教师必须使用普通话授课(有特殊要求的课程除外),195411以后出生的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3、教学工作,包括理论教学、实践(实验)教学、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以及作业、辅导等日常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此外,教师还应积极完成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等任务。

4、教学工作任务由教师所在系负责安排,无特殊原因,教师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教学任务。

5、首次担任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通过一定时间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有教风学风、师德修养、计算机应用、教育学和教学法等。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熟悉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各主要教学环节,全面掌握课程的内容,对重点、难点及其处理方法清楚;认真书写教案,并至少已完成三分之二以上的教案;合理采用教材和教学参考书;掌握所开课程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4)由各系教学委员会组织试讲,并经系教学委员会和同行专家评议获准通过。

6、已有主讲资格而首次开设其它课程的教师,必须同时符合第5条中第2-3款要求。

7、教学效果差、质量无保证、学生到课率和满意率低的课程的教师,所在系应立即停止其授课并敦促其进行切实有效的改进,改进后方可续课,否则取消该教师的任课资格,调离教学岗位。

三、备课

1、主讲教师必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并统筹安排课堂教学、辅导答疑、实验上机、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主讲教师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将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教学重点和难点、作业和习题以及其他教学信息(包括授课教师/成绩评定/纪律说明等)以纸面或网页的形式向学生公布。

2、主讲教师应按课程教学大纲选用优秀教材,无适用教材时鼓励自编,教材的选用与编写参照《上海建桥学院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执行。选定教材经教学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在规定日期前向教务处教材供应中心预订,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核签字后采购。

3、主讲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和对象组织教学过程,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稿,突出重点,处理好难点。在开学前至少完成本学期2/3教学内容的备课,制作好相关课件、教学模型等。在保证课程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教师采用不同风格和特点的教学方法。

    四、课堂教学

1、教师上课开始,要以适当的方式自我介绍,以增进师生间的了解;要扼要介绍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和基本内容,说明作业、实验、测验、期中和期末考试等项目在本课程学习中的重要性及其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

2、教师应该维护好课堂秩序,要督促班长执行上课考勤制度,作为评定学生平时学习态度、出勤情况的依据。对迟到、早退、旷课和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应及时批评教育。

3、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建立起师生互动的课堂氛围。课堂讨论应该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教师应事先拟好讨论提纲,安排好实施步骤。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的方向。既要引导学生理解、消化基本的教学内容,又要鼓励学生提出不同见解,特别是具有创新性的观点。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辩能力,讨论结束后应做好小结。

4、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日历的进程上课,要重视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听取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要求与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讲课进度,改进讲授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协调一致,提高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满意率。

5、鼓励教师改革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创造条件增加使用英语等外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内容,条件成熟的课程要积极推进双语教学。

6、教师进入课堂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上课要讲普通话,用规范字;语言表达要准确、简练。要注意因材施教,加强对学生素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五、课外辅导与答疑

1、课外辅导是教学活动的重要部分。辅导课外学习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独立钻研、自我获取知识的能力和习惯。主要内容包括: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复习和预习教材、查阅文献资料和阅读参考书,指导学生善于安排学习内容,合理利用业余时间,指导学生掌握独立学习的规律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2、要利用网络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辅导、答疑。辅导答疑以个别进行为主。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但次数不宜太多。教师要充分利用辅导答疑时间多接触学生,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征求对教学的意见。

3、辅导教师必须跟班听课,了解教学内容,学习讲课方法。习题课或辅导课的内容要与主讲教师研究。辅导后,辅导教师要将辅导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向主讲教师汇报,使教学和辅导统一,保证教学质量。没有配备辅导教师的课程,辅导答疑工作由主讲教师承担。

4、在辅导答疑时要着重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启发学生思考,改进学习方法,并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必要时可安排部份学生对其进行质疑。对基础较差、学习方法不当、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予重点辅导帮助。

5、作业是教师为了配合课堂讲授,让学生更好地消化、吸收和巩固所学知识,引导学生进一步思考并解决有关问题而布置的学习任务。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布置适量作业(含思考题、讨论题),并确定作业的内容、次数及交作业的时间。

6、批改作业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应按时批改作业。批改作业应认真、仔细,指出优点与错误之处。应严格要求学生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批评教育;对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回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同学应予以口头警告,对屡教不改的学生应按学籍规定处理。对作业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教师要专门记录,并且向学生作进一步讲解或加强训练。

7、学生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书面记录,并按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比例计入修读课程总评成绩。

六、实验实训

1、实验实训教师要按照实验实训教学大纲编写实验实训指导书,明确实验实训目的、要求与内容。实验前必须准备好实验实训设备及器材,确保设施能正常运行。并要事先试做,保证实验结果的正确性。

2、学生实验实训操作前,教师应先行示教并简明、扼要地讲清目的、内容和要求,仪器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等。在实验实训过程中,教师要对学生操作情况进行观察,随时纠正学生不正确的操作,解答出现的实验现象和疑难问题,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以及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和观察、测量、记载、处理实验数据及分析实验结果、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3、实验实训教师要认真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审核学生实验方案和实验数据,认真及时批改全部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并给出科学评分。对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教师要安排相应的考查环节,进行口试或笔试。

4、实验实训教师要重视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加强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的培养,要积极开设一些综合型、设计型和创新型的实验,培养学生自已设计实验的能力。

5、实验实训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6、指导学生上机参照上述细则执行。

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    

1、指导教师应根据本科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精心选择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认真编写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指导教师要严格执行《上海建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和《上海建桥学院课程设计工作条例》等教学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

3、帮助学生拟订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论文)进程,安排好各阶段的任务,定时对学生进行指导,检查进展情况,并对学生进行考勤。

4、课程设计结束时批改设计报告书及图纸,毕业设计(论文)结束时组织答辩,并给出科学的评分。

八、实习

1、各系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制订实习大纲,落实实习单位,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实习过程由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实习具体工作。

2、指导教师应具体制订实习计划,落实好实习指导方案及考核办法,特别要注意安排好德育教育与安全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教师要认真执行实习计划,掌握学生实习进展情况和思想状况,严格考勤,定期检查学生的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与实习单位保持联系,抓好安全,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

4、实习结束应做好实习考核、评分及总结等工作。实习总结上交系存档。

5、有关实习的其他职责参见《上海建桥学院实习工作条例》。

九、课程考核

见《上海建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十、关于教师调、代、停、补课

1、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时,如需用多媒体教室上课,应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否则排课时不予安排多媒体教室。课表初稿完成后,教师应及时认真查看,对不妥之处在限期内可提出合理的调整意见。排课同志根据提出的意见进行调整,编排出每学期正式课表。

2、正式课表一经排定,在每学期第一、二周内,为防止教学秩序混乱,必须一律按课表上课,不得调动。

3、确实需要调、代、停、补课时,按《上海建桥学院教师调课、代课、停课及补课的规定》执行。